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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楼部售卖及租赁公告

发布日期: 2024-04-23 点击量:

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,我公司拟对久力·永宁印象、久力·丹城领秀售楼部房屋进行公开售卖和招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售卖和招租房屋情况:叙永县久力·永宁印象、久力·丹城领秀项目售楼部房屋久力·永宁印象售楼部座落于永宁大桥桥头(新公安局对面),共3层,1165.11㎡。久力·丹城领秀售楼部座落于二环路银顶村段(老鹰山红绿灯下行500米处),共3层,1546.88㎡。

二、售卖和招租原则方式:1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售卖和租赁;2、同一处房屋若同时有购买人和租赁人,优先满足购买人的需求;3房屋租售均采取公开竞价方式,逐一竞价,竞价高者获得所有权或承租权。

三、报名资料:1、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);2、应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.00/个。

四、竞租竞售规则:1、凡报名单个房屋人数在2人以上的(含2人),报名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最终竞价高者取得购买(或承租)权,与本公司签订合同2、凡报名单个房屋人数在2人以下(不含2人)的,不再进行竞售(或竞租)报价本公告期限届满后,在公司确定的指导价范围内,以议价的方式确定购买(或租赁)价格,与公司签订销售(或租赁)合同3在竞价结束后,报名人竞价成功或议价成功,公司将与竞价人签订销售(或租赁)合同,凡竞价成功的购买人(承租人),不得更名、转让,一经发现,竞价失效,如已签定合同的,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。

五、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签:本次竞买成功的房屋,竞价人应于当日缴纳10万元购房定金,随即公司与购买人签《房屋定购协议》,竞价人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与本公司签定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购房款,完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。

六、《租赁合同》的签:本次竞租成功后,公司将与竞价人签订为期3-5年的租赁合同,承租方需提前缴纳1年租金及承租保证金。租赁合同签定后,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,在合同期限内承租人不得私自转让所租房屋,一经发现,公司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。

七、保证金退还: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,由竞价人提供缴纳保证金收据、缴款人身份证等相关退款资料到公司,公司将无息退还至竞价人指定银行账户。竞价成功的,竞价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保证金或购房定金,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价人补足差额,租赁保证金按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约定,在合同期满后退还。购房定金在双方签定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后,直接转为房款,不足部分由竞价人补足差额。

保证金收款账户:

户名:叙永县久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开户行:泸州商业银行叙永支行

账号:9200000286945653

八、报名时间:2024425日至56

上午8:30-12:00   下午14:30-18:00

九、报名地点:久力·丹城领秀项目售房部

联系人:邓路露

咨询电话:0830-8668866    18181166908

十、本公告的解释权为本公司。

 

附件:售楼部面积.xlsx


叙永县久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2024423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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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0830-65956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