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潜在投标人:
一、将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.最高限价(实质性要求):由“最高限价:2713026.16元(大写:贰佰柒拾壹万叁仟零贰拾陆元壹角陆分)。其中暂估价部分为213561.24元,暂估价部分不参与竞争。”修改为“最高限价:2713026.16元(大写:贰佰柒拾壹万叁仟零贰拾陆元壹角陆分)。其中暂估价部分为263561.24元,暂估价部分不参与竞争。”
二、其他内容不变。
四川凯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2025年1月23日